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体现,能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2023年3月1日,《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周围的无障碍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邀请无障碍环境体验者王先生来到整改后的某超市开展“回头看”,实地体验无障碍环境的改善情况。
2024年2月,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根据群众投诉发现,某超市经营场所进出通道、无障碍洗手间和电梯设置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无法满足行动障碍者的使用需求。
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邀请无障碍环境体验者一同来到现场参与调查核实。王先生是一名家住宝山区的残疾人,平时经常在家附近的某超市购物,但超市里的一些设施让坐轮椅的他倍感不便。王先生说道:“这里的无障碍设施不太方便,比如每次从地下室推轮椅到楼上购物时都存在很多障碍,有时候为了图方便走坡道电梯,但是比较危险,容易打滑。无障碍厕所空间小,使用轮椅在里面非常不方便,所以一般不会去用......”受到类似困扰的不止王先生一个人。
经调查,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确实存在以下几处问题:一是进出通道设置围挡,乘坐轮椅者无法直接进入商场,等待工作人员打开围挡时间超过15分钟。二是无障碍厕所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商场二楼的无障碍厕所门的净宽度较窄,且仅能向内开启,厕所内硬件设施不齐全,未安装取纸器、救助呼叫装置等,安全抓杆安装不符合规定。三是地下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为了平等保护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2024年3月,宝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该大型商超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改造相关无障碍设施,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2024年4月初,相关行政单位将整改情况函复宝山区检察院,该超市已在关闭通道处重新张贴醒目标识,并配有联系电话;在地下车库添加残疾人专用车位;开放了直达电梯前的围挡;对无障碍厕所进行改造,将厕所门改为电动移门,安装符合规定的安全抓杆,新增取纸器和救护装置等;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保障残疾人优先使用。相关行政单位表示后续将继续开展对辖区内商业无障碍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督促各大型商超完善各项无障碍设施,并对员工进行残疾人专项服务培训。
看到超市无障碍环境的改善,王先生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说道:“现在来超市感觉顺畅多了,出来买东西更方便了,谢谢你们,检察官!”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深化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