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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召开2024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暨行政检察协调小组会议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6月27日下午,宝山区召开2024年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暨行政检察协调小组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陈云彬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琳主持,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陈云彬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持续加强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站位,积极能动履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宝山。一方面要增强使命感,进一步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中。另一方面要压实责任制,进一步用好“督述考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二要加强协同配合,杜绝畏难情绪,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抓牢检察监督,凝聚更大范围的司法监督合力;要落实“双向衔接”模式,推动平安宝山建设走深走实;要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提升执法协调监督水平。

三要善于总结提炼,树立品牌意识,推动形成更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宝山样本。要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测评工作,为宝山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要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构建服务企业最优法治生态圈;要持续加强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工作,打造具有宝山特色的法治工作品牌。

会上,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琳传达了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黄一欣介绍了本区《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签约仪式上,孙琳同志与黄一欣同志共同签署了《意见》,该《意见》是全市首个法治督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是落实最高检、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会纪要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间的衔接协作,凝聚法治督察和行政检察监督职合力,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宝山建设。

会上,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长缨还就《关于加强宝山区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卫健委分管领导围绕《意见》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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