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严格履行承诺书上的内容,没有违规招录未成年人主播。”一家MCN公司负责人说道。近日,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来到辖区内几家MCN公司开展随机走访。
2023年,宝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他诈骗所得钱款大部分用于打赏女主播。检察官顺藤摸瓜,发现徐某打赏的女主播竟然也是未成年人。这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是否还有其他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直播服务的未成年人呢?
检察官针对这条线索找到了这个未成年主播所在的MCN公司——A公司询问情况。A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虽然该主播已年满16周岁,但在没有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用成年人的身份为她注册了账号,让她从事日常网络直播服务。
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给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并约谈了A公司,了解其聘用未成年人做主播的原因,同时对A公司日常员工培训内容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发现这些公司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确实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
全面监督,检察建议“双管齐下”
2023年9月25日,检察官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一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主播招录人员的培训,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直播的线上线下监管措施。通过细化内部处罚罚则、落实报告和巡查机制、及时提醒或禁止直播等方式,将公司员工住宿场所禁止令等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并落实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四是通过组织剖析,集体学习典型案例,强化员工法治教育,把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制度的学习纳入日常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在岗员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处置问题的能力。
2023年9月26日,A公司回函表示已针对《检察建议书》中的要点逐一整改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日常监管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知晓直播规范;强化员工法治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促使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4年3月20日,宝山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建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解决未成年人从事主播问题监管困难的问题;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直播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等新业态的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聘用未成年人担任主播的商家,及时对相关平台予以提示,督促落实整改。
2024年3月28日,相关行政机关回函表示,将依托“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加大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击力度,多措并举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延伸触角,打破被动治理局面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网络主播的未成年人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未成年人主播数量显著提高。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直播服务等问题多发频发,“网红儿童”视频乱象丛生,法律侵权问题时有发生,需引起各方重视。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其独立思考、信息甄别和自我管理等能力不足,过早且频繁地接触这种运营模式及营销方式,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检察官不禁想到:其他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是否规范?职能部门的管理是否存在疏漏?于是,宝山区检察院延伸监督触角,对辖区内同类公司开展调研,发现法律知识的淡薄、对于利益的追逐等情况,不只是A公司一家企业的问题。“只对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无疑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源头治理,开展对辖区内整个行业的治理。”检察官说道。
于是,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公安机关,启动了“宝护未成年 净化互联网”的专项行动,召集宝山区内大部分网络文化企业开展了普法活动,号召企业一起签订《宝护未成年 净化互联网》承诺书,希望通过规范经营,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净化网络直播风气,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融合履职,深挖细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因素,有力净化网络直播环境,并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等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做到“清网”和“育人”齐抓共管,实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与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