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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含危机”的抓娃娃机?检察官来督促整治!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以前我们也没注意过,没想到毛绒玩具也会不安全,现在他们整改过,我们就好放心啦。”一位正带着孙子玩抓娃娃的阿婆笑着说道。2024年8月21日,宝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商场抓娃娃机开展“回头看”。

2024年6月,检察官在一次办案过程中发现某商场抓娃娃机内的毛绒玩具有破损,疑似不合格产品。检察官随即专程走访,对该商场的抓娃娃机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抓娃娃机内的毛绒玩具存在做工粗糙、局部破损、有明显化工异味等问题,有些玩具没有中文厂名厂址等标识,有些玩具上虽然配有“合格证”,但检察官通过核查发现“合格证”上标记的厂名、厂址为虚假信息,联系电话为空号。

近年来,商场和影院里的抓娃娃机备受年轻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喜爱,不少人夹到娃娃后会习惯性放在床头、沙发上。随着抓娃娃机这一零售新业态的规模逐步扩大,抓娃娃机内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资质是否齐全等问题引起消费者们的广泛热议。此前就有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抓娃娃机内毛绒玩具的质量令人担忧,部分产品含有甲醛,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有较大安全隐患,会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消费者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为加强辖区内抓娃娃机行业规范化经营,2024年6月19日,宝山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建议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上述商户的行为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依法查处;加强对抓娃娃机经营者的法治宣传,对同类经营行为予以规范。

2024年8月7日,相关行政机关回函表示,已对相关商户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毛绒玩具,约谈商户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商户制定产品质量风险管控清单,今后将持续关注此类抓娃娃机内毛绒玩具相关质量安全风险问题。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作用,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全面履职,提升“抓娃娃机”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化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和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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