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宝检动态  

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宝山区检察院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会特殊群体诉讼权利平等保护,不断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路径,主动融入区总工会“一站式”劳动争议解纷示范平台,合力打造一体化多元劳动争议解纷品牌,支持劳动者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质效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化解。

健全机制,多方协作形成支持合力

与区司法局、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仲裁院、总工会、宝山律工委等签署《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深化检律协作的工作意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关于协同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关于协同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机制》《关于服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协作机制》,就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案情研商、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等协作内容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达成一致,重点强化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工作有效衔接,以构建“支持起诉多元协作”模式,支持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围绕新就业形态及用工领域劳动者权益保护新问题,与区总工会签署《关于建立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建设,完善新形势下劳动用工解纷机制,织密劳动者群体诉讼维权支持网。

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

充分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优势。一是依法指导、协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对劳动者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自行收集且对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及时指导、协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在办理某骑手确认劳动关系支持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协助劳动者获取自身骑手账户信息,有效弥补了劳动者自身取证能力弱的问题。二是增强与区法院、行政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减轻弱势群体维权成本。在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仲裁案件中,对于用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导致劳动者难以正常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问题,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区人社局以及社保中心进行沟通,协助劳动者提供材料证明其用人单位及社保缴纳主体未发生变更的事实后,劳动者顺利办理了工伤保险理赔。三是通过公开听证将法律咨询和释法说理相结合,提升当事人法律意识,增强当事人遵法守法自觉性。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第三方参与,在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的基础上,融情、入理、释法,促进纠纷妥善解决。四是强化综合一体履职,全面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在一起涉劳动者权益的保险诈骗案中,就发现的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问题,通过刑-民线索移送及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加强对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的释法说理,在其积极赔偿的基础上促进双方和解,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升质效,将矛盾化解贯穿始终

依托“一站式”劳动争议解纷示范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商、调、裁、诉、援、执”六位一体法律服务推动劳动纠纷矛盾化解中的作用。通过在“一站式”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多功能庭室召开公开听证,便利劳动者当面陈述意见,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最大程度凝聚合力,共同推进矛盾化解。在六位一体法律服务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同前端涉劳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后端诉讼的联系,支持劳动者多元途径寻求权利救济,力争对支持起诉案件快速高效化解矛盾,避免纠纷久拖不决。

      

 

版权所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信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