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涉军犯罪、强化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是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履职、捍卫军人权益职责所在。宝山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高度关注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坚持精准打击和权利保障并重,坚持惩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行,通过一体化办案充分发挥合力,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李某通过退役军人微信群结识了同样服过兵役的刘先生,李某在群里一直自称是某地警备司令部旗下的留守处主任,刘先生信以为真,便联系李某,想要通过李某购买部队使用的纺织用品,李某虽然并不是现役军人,但也通过自己的关系从部队里购买到了刘先生需要的物资,由于东西都不贵,李某也没收刘先生的钱。就这样,二人的关系越来越好。
骗取了刘先生的信任后,李某谎称自己可以给刘先生介绍部队采购纺织品的生意,并编造各种虚假理由,不断向刘先生借钱并索要好处,先后从刘先生处骗得人民币61万余元,案发前已偿还16万余元。
刘先生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据与检察机关会签的“涉军”刑事案件优先处置机制邀请检察官开展提前介入。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细致研判了李某和刘先生之间的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记录,建议公安机关调取并固定涉案人员的手机数据,夯实本案冒充军人诈骗的证据链条。
经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检察官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25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在案件办理结束后,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刘先生退役后从事纺织品销售行业,在本案中遭受大量经济损失,日常经营已陷入资金链断裂的绝境,而其本不富裕的家庭情况也因此雪上加霜。在知悉上述情况后,检察官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依据《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认为刘先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给予其一次性司法救助金,缓解了退役军人日常生活的燃眉之急,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刘先生感谢检察官帮其挽回经济损失,并在办案中给予他理解和关心,这让他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温度。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及时为困难退役军人伸出司法救助援手,以检察力度传递法治温度,助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