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山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为行业安全生产“把脉问诊”寻症结,“精准施策”解难题。
2025年1月2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召开“以高质效履职 守护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涛主持,第二检察部主任赵健、检察官助理王文龙分别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及相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宝山区检察院受理的造成亡人结果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审查逮捕5件9人,其中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7人;审查起诉19件31人,其中提起公诉18件29人,不起诉1件2人。
深化融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宝山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加强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设立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案组,由分管检察长率领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参与事故调查7次,依法开展引导取证、行刑衔接、线索移送、源头治理等工作。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通过听取案情介绍、查看事故现场、审查证据材料、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参与事故调查,向事故调查组制发《参与事故调查意见书》,就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追责范围、证据收集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邀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官共同参与相关事故调查,为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公益诉讼等工作奠定基础。
聚焦金属加工行业,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石
宝山区检察院聚焦金属加工行业安全事故易发等痛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金属加工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实现了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双减”目标。
以检察履职创新监管模式,构建长效治理“新机制”。与区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治理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意见》,通过安全事故及时通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强化行刑双向衔接、联合开展社会治理等形式,加强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局的协作配合,为促进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与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相结合,推动“治罪”向“治理”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检察监督促进标准化管理,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针对金属加工行业管理不善等突出问题,宝山区检察院向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检查制度、加大技防投入、建立评比机制等建议。协会充分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指导下为金属加工行业定制标准化检查评分制度。经过三年治理,截至目前,最初的10家红码(评分不满60分)企业、4家黄码(评分在60分-80分之间)企业,已全部升级成绿码(评分超过80分)企业,绿码企业占比由22.2%上升至100%,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隐患排查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以检察之治赋能行业治理,打造企业转型发展“新样板”。通过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多方协作,探索对金属加工行业由“企业个体检查”向“行业整体治理”转变,形成了检察机关监督、职能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治、企业个体自查“四位一体”的治理模式。通过三年专项治理,金属加工企业引入5S定置化管理,不断提升、改进管理机制和生产流程。
聚焦小型工程领域,拉紧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优化制度供给,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为加强小型工程领域法律监督和综合治理,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宝山区检察院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会签《上海市宝山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重点解决项目源头监管不严、行业安全水平不高、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等深层次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属地化管理和网格化巡查,将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年度属地政府考核内容;同时,对新开工小型工程实行备案制度并加强跟进监督,对巡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提升服务能级,一体推进治理走深走实。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宝山区检察院依托“涉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数据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推动由类案监督到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假证危害。与区国资委、街镇政府等单位开展专题座谈4次,赴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走访调研10余次,就小型工程综合治理收集各方意见建议20余条。经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在部分街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待治理取得成效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后,在全区推广,扩大治理效果。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察履职,推动相关制度落地见效,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推进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试点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参与事故调查、推进源头治理、行刑双向衔接、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协作,将预防犯罪关口前移,为平安宝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