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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沪创新 真知卓检丨驻市场监管局检察官办公室一周年!一起来围观成绩单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2025年4月22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举办“行政司法协同保护 共护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费勉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代表,宝山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宝山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领导以及媒体记者等应邀出席。

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参观了上海羿鹏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了企业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成果。

参观结束后,宝山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聪聪主持新闻发布会。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林介绍了“宝山区检察院驻宝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相关机制以及运行一周年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2024年5月“办公室”成立后,宝山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通过加强会商交流、落实行刑双向衔接,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构建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保护”一体化工作模式。“办公室”运行一年来,通过协同保护、多元共治,区域内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能级进一步提升。

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办理质效

依托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行政案件信息,通过关口进一步前移,有效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在办理一起假冒某水产品牌注册商标案时,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在收到商标权利人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移送的线索后,向区公安分局移送犯罪线索的同时,同步商请宝山区检察院介入,引导固定物证、书证,完善证据链,及时委托检验和鉴定,厘清案件定性,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依托机制优势打通行刑衔接堵点

依托行刑双向线索移送机制,依职权主动发现监督线索,共接收区市场监管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5件,另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已移送起诉6件,有力推动立案监督工作开展。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立案监督线索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和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的案件,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区市场监管局处理,5起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名被不起诉人被移送区市场监管局予以行政处罚。

创新知识产权领域民事公益保护

根据宝山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四合一”办案工作指南(试行)》,知产检察官在办案中坚持开展“一案四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中侵权产品的销毁问题,尤其是涉及化学品无害化处理的公益诉讼。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对于被扣押的800余瓶假冒除锈剂,宝山区检察院依托“办公室”,就扣押物品销毁费用等问题多次与区市场监管局协商,最终对该侵权化工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现已诉前调解。

拓展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诉讼监督

依托“办公室”的机制优势以及宝山区检察院线索移送机制,知识产权办公室及公益检察室检察官不定期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梳理包括知识产权领域在内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内外部协同配合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最优保护。宝山区检察院通过“办公室”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法囤积等商标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业治理,从中发现行政诉讼监督线索,积极稳妥拓展知识产权诉讼监督范围。

以会商研判推进专业性问题高效解决

宝山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的会商研判,互通案件执法标准,协作开展惩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一起人工智能领域商业秘密案件时,商请宝山区检察院知产检察官就源代码保护、密点鉴定、是否达到入刑标准等问题共同会商,通过深化司法协作配合,准确及时行刑分流,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宝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时,在区市场监管局支持下,引入“外脑”,听取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专家意见,就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实质危害性进行评估,准确界定是否属于伪劣产品

聚焦区域产业特点服务区域创新

自去年宝山区检察院在“数智南大”产业园派驻法治副园长,宝山区检察院依托“办公室”和“法治副园长”,明确惩治犯罪、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等3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及时跟进、有效应对新业态新经济下园区企业持续增强的法治需求,围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风险提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内容共同开展全链条一体化法治服务。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杜炜捷就“办公室”在助力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联合保护,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推动企业创新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行了介绍。

一年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不断推进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度融合保护,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

以机制建设深化保护合作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检察院以保护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效为目标,全面落实数据信息共享、行刑双向线索移送、专项打击联动、会商研判、专家咨询、检察建议落实等机制,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标准协调、机制衔接。

双方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及证据固定要求,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探索建立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机制,助力本区企业异地维权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

以案件办理提升保护质效

一是商标权利执法创新典型。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针对涉刑、重大、疑难等案件线索,与区检察院通报提前、交流提前、合作提前。通过行政、司法双向驱动,进一步简化衔接流程、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案件处置速度。在网络直播带货、工程加工承揽等新领域新业态开展类型案件分析评议,就证据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研讨,编纂类型案件执法指南,从个案延伸至类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战经验。

二是商业秘密保护协同突破。一方面持续加强商业秘密服务保护体系构建。充分发挥区市场监管局“服务直通站”触角作用,创新商业秘密服务举措。通过开展“五进”宣传,编纂《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等方式,提高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不断畅通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渠道,为企业创新构建坚实保障壁垒。另一方面不断强化执法办案震慑作用。2024年以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检察院积极探索商业秘密行政、刑事保护合作新格局,特别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密点判定、同一性、非公知性证据标准等疑难问题得到了驻点检察官的充分指导。陆续查处涉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涉宝山六大核心产业的商业秘密侵权违法案件,在为企业追回了相关涉密技术资料的同时,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以服务发展促进保护创新

从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入手,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题培训,为多家区内知名品牌提供维权保护方案,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宝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礼珺和区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杨永青发布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宝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礼珺主持召开座谈会。

市人大代表 叶清华:保护创新、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直以来是一个重要的课题。我们发现3·15曝光的一些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会避开行政机关监管,建议联合各个专业机构,共同完善市场监管。此外,一些正在成长中的企业需要检察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帮助,希望“蓝鲸”护企工作站模式能够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更好地吸引高科技企业入驻宝山这片沃土。

区人大代表 秦小青:针对网络上一些网民和年轻群体,十分需要做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治宣传。他们在生活中接触到的类似动漫周边产品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一些企业会根据动漫IP做二创产品,从而规避一些授权方面的法律风险。消费者群体会接触到一些价格便宜的伪造产品。建议检察机关将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推广到学校,以动漫这样更贴近学生的形式,向他们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

区政协委员 黄东:检察院和市场监管局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成效显著,这种“行政+司法”的协同作用也为企业筑牢了法治壁垒。希望检察机关对于企业需求进行进一步挖掘,鼓励一些科研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进来。深化区域合作,建立区域协作保护机制,跨区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形成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

针对代表委员和企业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杜炜捷作出回应:

一、深入基层调研,精准把握企业诉求

针对宝山区企业数量较多,特别是小微企业众多的实际,要主动深入企业一线,认真倾听企业诉求,针对企业所需所想,制定出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二、提供多元服务,满足企业不同需求

针对企业多元需求,分层分类、因企施策,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比如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等,要主动加强与相关专业部门的合作,协力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更高需求。

三、强化服务意识,携手共护知识产权

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市场监管局肩负重要责任。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提升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成效。同时,希望企业能够积极配合,与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最后,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林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并对今后持续强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要求:

一是深化协同纽带,构建保护矩阵。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的高效整合与优势互补。要持续强化线索移送与联合办案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打击合力。

二是聚焦能动履职,提升保护质效。聚焦我区“六大产业”“三箭齐发”“四个城区”战略部署,围绕区内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深入研究不同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保护策略,为产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创新服务模式,赋能企业发展。继续依托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官办公室、法治副园长、法律工作联络站等平台,深入产业园、示范区、行业协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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