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6月3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赴宝山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6月4日上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内容。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
一、深刻领会“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重要意义,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思想自觉。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金色名片”。要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性,紧盯当前“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学习研讨要进一步端正学风,做到学有质量、学有收获。查摆整治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与改革创新、建章立制、促进治理相贯通,更好推动问题标本兼治。警示教育要用足用好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推动检察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优良作风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作风建设成效最终要体现在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上,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推动宝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深入践行“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