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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选任名单公布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等程序,决定王芳等30名同志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任期自2025年9月7日至2028年9月6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届听证员选任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  芳(女)

王昕钰(女)

王鸿根

王炜华

王盈之(女)

刘  妍(女)

刘晓栋

刘  谊(女)

刘  骅

齐俪俪(女)

朱  伟

朱蓓春

安仁峰

许  艳(女)

陈  叶(女)

陈  菊(女)

张兴慈(女)

吴艳萍(女)

吴  羽

李思远

陆丽蓉(女)

汪国维

严秀琴(女)

杨  杰(女)

林红斌(女)

林长春

唐仲慧

高  宇

徐佳荣

黄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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