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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及案件评议会

时间:2019年06月25日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陈某某诈骗案、郑某某诈骗案三起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邀请宝山区人大代表曹玉兰、宝山区政协委员刘妍及人民监督员叶平参加听证会。宝山区院江静良副检察长作为承办检察官主持了其中一起案件的公开听证。

听证会在宝山区院听证室举行,侦查机关代表、审查起诉检察官、辩护人、保证人等出席了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关于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是各方阐述的焦点。犯罪嫌疑人发表了意见,辩护人发表了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意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侦查机关代表、审查起诉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公开听证结束后,宝山区院进一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对于上述三起案件的评议意见。对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方式,他们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他们纷纷表示,主动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体现了检察院工作的主动性,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听证会结束后,三名检察官将根据听证会的审查情况,结合三位代表,委员,监督员的评议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可能性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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