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的一天,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通过市民举报获悉,有人在宝山区某河道内猎捕野生动物,河道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此情况引起了宝山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检察官们迅速展开了行动。
在查阅收集了黑水鸡的相关资料,并咨询了相关专家后,检察官确认黑水鸡是鹤形目秧鸡科的鸟类,2000年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12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布的《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 )。对该类野生动物随意猎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也侵害了公共利益。2019年7月23日,宝山区检察院对该案正式立案。
为明确黑水鸡遭猎捕的具体情况,公益诉讼检察官和一名媒体记者身份的公益诉讼观察员冒着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两次至现场查看,果然发现了黑水鸡活动的踪迹。之后,检察官又找到为了保护黑水鸡,多次举报有关部门的热心市民干女士,了解相关情况。干女士告诉检察官,自己就居住在这条河道附近,因为喜欢小动物,一直关注黑水鸡的生存状况,2017年开始,她发现有部分外来人员及本地村民采用弹弓、电媒等工具,猎捕黑水鸡。干女士多次阻止无效后,通过市民热线等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在该处立了数块警示牌,但未及时采取其他有力有效措施打击非法猎捕行为。干女士同时还向检察官提供了她观察黑水鸡活动期间拍摄的照片。检察官搜集到的种种证据证实,非法猎捕黑水鸡行为未受到有力查处,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状态持续存在。
明确了案件事实后,检察机关并没有立刻简单地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惩处,而是继续深入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经与具有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的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检察官了解到,对于黑水鸡被捕杀这件事,相关职能部门不是不想管,而确实是颇有些“有心无力”。据了解,目前,上海野生鸟类的保护存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郊区,执法人员更是捉襟见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力量整体较为薄弱。
针对上述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官们2019年7月25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的普查、调查工作, 加强对猎捕、残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根据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三、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在现有人力不足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巡查。
四、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2019年8月5日,宝山区检察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并在执法中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上海电视台新闻坊、宝山电视台也先后对保护黑水鸡的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正以自己的积极行动,捍卫黑水鸡的生存空间,守护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和关注,相信黑水鸡等野生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会更加绚丽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