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吨垃圾搬走,这里焕然一新了。” 几个月前,这个地方还是一大块泥泞的土地,下面填埋着大量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2021年9月2日,当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回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发现垃圾已经清理完毕,现场土壤已经覆盖,后续将逐步恢复绿植。
施工方挖坑填埋建筑垃圾
2021年3月1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发现一条线索,某小区施工方使用挖土机和吊机将小区里的建筑垃圾填埋至小区西北侧围栏外空地上,影响市容卫生环境。
检察官迅速反应,制定调查方案,于2021年3月4日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该小区西北侧有一空地呈三角形,大部分空地被泥泞的泥巴覆盖,与其余部分覆盖的绿化呈鲜明对比。
经向线索举报人了解,该小区售楼处改建过程中,施工方于2月27日晚,在小区外侧空地挖坑,填埋了约20车左右的建筑垃圾。3月2日,有执法人员来过现场,挖出了少量建筑垃圾并运走。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检察官于2021年3月17日,带领宝山区检察院技术调查官与专业检测人员再次至现场进行采样。经检测,初步发现土壤下有石灰块等物。
宝山区检察院立即将情况汇报给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于3月25日,带领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至上述现场进行勘查,通过挖掘,查明填埋有砖块等建筑垃圾及快递塑料包裹等生活垃圾。上海市检察院受理该案线索后,将该案交由宝山区院审查办理。
执法人员责令整改却收效甚微
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经过多次走访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行政执法材料、走访职能部门,了解到相关执法部门在接到施工方偷倒垃圾后,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将倾倒的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清运企业进行清运。
几日后,当执法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检查时,施工方提供了一份《建筑装潢垃圾委托处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4月30日。但直到2021年5月20日,在现场具备整改条件的情况下,被掩埋的建筑垃圾仍未彻底清除。
“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违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但与此同时,检察官认为,虽然执法人员在违法行为发生后采取了措施,但在掩埋建筑垃圾未彻底整改的情况下,未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消除对市容环境的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状态持续存在。
诉前检察建议200吨垃圾被搬走
于是,宝山区检察院向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彻底整改违法行为,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履行好相应义务。宝山区检察院将这份检察建议抄送相关执法单位,建议对整改进行监督和指导。2021年6月,镇政府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整改期间,公益诉讼检察官与相关执法单位全程监督整改过程,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进行全流程跟踪,相关执法单位对整改过程全程录像、拍照。经测量,建筑垃圾涉案地块总面积约为1.27亩,填埋建筑垃圾面积占用0.23亩,共清除建筑垃圾200吨。
为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宝山区检察院委托上海市检察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对涉案地块土壤进行检测,未发现重金属超标的情况。
2021年8月底,相关执法单位现场复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理干净,当事人已安排挖掘机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填埋,小区空地恢复原状。
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离不开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但如果行政机关监管不充分、履职不到位,使得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