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宝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和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举行“两个共同学”学习讨论会。宝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勤结合宝山检察工作实践,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宝山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一峰领学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副组长卢成华以“了解巡察,配合巡察,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为题领学巡察工作相关理论知识。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和宝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杜民霞分别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杨永勤检察长在总结中指出,要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使命任务,把接受巡察监督与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要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各项工作同步抓、同落实,以巡察实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