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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人民监督员的信...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从我向市检察院发出案件线索到宝山区检察院电话反馈,只有24个小时;从宝山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到圆满完成承办工作,不到2个月时间。”人民监督员在履职感言中说道。

2023年10月30日,宝山区检察院收到了来自人民监督员的一条公益案件线索,称本区某路口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没有完整涂刷,大量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穿越路口时混乱无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民生无小事,交通安全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周边居民出行的安全与便利。2023年11月8日,公益检察官前往该路口进行实地勘查,对交通信号灯、警示牌、地面标线、斑马线等交通设施和人流量、车流量情况进行拍摄。发现该路口为“T”型路口,未安装交通信号灯,并且临近大型商业广场、长途客运站和地铁站,早晚高峰和周末人流量较大,行人穿越马路时存在与车辆发生碰撞的可能性,易引发交通事故。公益检察室就上述问题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共同至现场进行分析研判。

2023年11月9日,公益检察官向相关单位制发磋商函,建议依法对该路口交通信号设施不完善的情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8日,相关单位回函表示虽然设置交通信号灯能减少路口人车冲突,但会降低道路通行效率,产生新的拥堵状况,因此暂不考虑增设控右信号灯。但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行驶,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规范路口交通秩序:一是在路口东进口增设横向减速标线,降低车辆进入路口前的车速。二是增设一套黄闪警告信号灯,与现有的停车让行和右转标志合杆设置,提示车辆驾驶员进入路口注意观察和停车让行。         

2023年12月25日,公益检察官又来到现场开展督促整改“回头看”,发现现场情况与回函内容一致,增设的交通设施已投入使用,安全隐患已被消除。

案件办理结束后,检察官通过微信联系人民监督员:“两个多月前,您反映的路口未装交通信号灯问题,我院公益检察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后立案,随即与相关单位磋商整改方案,现已完成各项整改工作,我院已审查结案。特此感谢您提供的案件线索。”

人民监督员对这起案件的办理表示了肯定,“从这件小微公益案件线索的反映、传递、受理、核查、协调政府职能部门、酝酿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措施全部到位的全过程来看,一是充分反映出上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持续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精神在上海各级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充分反映出最高检提出的“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这一办案要求在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层面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落实,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已经深入扎根于广大检察干警的心脑,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人民监督员在信中写道。

检察官希望更多人民监督员能继续运用社会知识和专业背景,以敏锐的视角为公益检察工作提供更多线索和建议,做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安全问题,用“检察速度”治理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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