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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犯罪嫌疑人刘爱民、郭松卓、陶媛沙嫌诈骗一案,于2024年2月19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本案被害人毕文良、牛起超、张博文等人告知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0日

附:承办检察官第三检察部仇伟根、周异,电话021-36558503、021-36558679。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pdf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pdf
刑事案件听取被害人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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