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危险废物未被合法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区环保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区环保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危险废物,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为确保办案质量和公平公正,区检察院至区法院向行政审判资深法官咨询法律适用意见,并聘请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一同前往现场调查。根据区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规定》,公益诉讼观察员、区人大代表叶敏同志多次参与本案现场调查取证。 区检察院在向区环保局制发检察建议之前,专门就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对区环保局就刑事案件证据保管问题、相关协作不完善等解释,以电话、微信、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释法说理。最终,区环保局接受检察建议并进行了积极整改,有效防止生态环境继续受到侵害。 |